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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还敢相信爱情?

我十分年轻,二十三岁,我甚至还不习惯称自己为“女人”,但我不再相信爱情。对我来说,爱情就是一场场虚无。

  十五岁的时候,我就固执地喜欢上一个人,一喜欢就七年,七年里,眼睛里,脑子里,全是一个人,就像《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》那样地喜欢。天天在日记里给他写信,远远地偷望他,偷偷地替他做一切事情,出现在他出现的任何一个场合的角落。后来他去很远的城市上学了,便每次去火车站看着他在亲友的簇拥下上车,甚至一个人筹了很久的钱去他上学的城市,到了他的学校,悄悄地看他在球场上练球。如此疯狂地爱,我们却连手都没牵过一次,他不是不知道,在高考考场那样的地方,我竟然给他写了第一封信,因为当时我害怕,再也见不着他了。只是他不喜欢我,也许那样的疯狂让同样年少的他害怕了。但我还是固执地守侯了七年,一如一个忠心耿耿的卫士。

  事实上我是一个大家眼里很活跃的姑娘,尤其在与异性的交往上,一句话,得心应手,我总有一种天赋,与我相处过的异性总能从我身上感受到一种特质的存在。但我就是这么奇怪,一方面我像个交际花,另一面,我是个食古不化异常沉闷的老式人物。我周围的亲人、朋友看到的是那个招摇的满脸不在乎的我,只有我自己清楚自己的狂热与危险,这种性格的双重化经常将我撕裂为二,让我发狂。

  大学毕业后,我投入到工作中,那个我斩钉截铁喜欢了七年的人跑到国外去了,突然间,我觉得自己十分无聊,就像一篇写了很久,但最后却发现不外乎是蹩脚的三流小说一般,自己百无聊赖地将它压在一大堆书稿下面,丢掉是不太舍得的,但拿出来接着写却是不可能了。

  接着我便遇到了L,相识两个星期后,我们便约会,第一次约会我们便接吻,便做爱。这是直今为止我所能遇上的最为纯粹的爱情,最为纯粹的男女之间的互相吸引。

  从认识他的第一天开始,我就知道,他结了婚,有个两岁的漂亮女儿。

  我从不认为那些俗套的情节会发生在我身上,但,他妈的,我真的爱上了他。那种感觉是排山倒海般强烈,完全摧毁了我。

  接下来的真的如那些三流的电视剧情节一样,我们想方设法地在一起,男女之间那种互相吸引的原始力量是让人毛骨悚然的,任何道德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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